最高检:2022年前11个月检察环节共追缴农民工欠薪约4.9亿元******
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逐渐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易进入高发多发期。刚刚召开的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再次强调,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对失业农民工、困难农民工及时予以失业补助、困难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就2022年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农民工工资筑起“四大检察”保护屏障。一方面,以刑事检察依法惩处恶意欠薪犯罪为核心,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精准打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等恶意欠薪行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897件999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6件143人。
另一方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执法,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力做好助力讨薪的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让劳动者更“安薪”。2022年1至11月,检察环节依托刑事打击共追缴欠薪约4.9亿元。此外,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等监督履职,帮助劳动者拿回更多“票子”,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如,湖北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准确认定兰某某虽客观上未能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调查,但其并未失联,主观上没有逃匿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但为实质性解决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检察机关刑民联动、协同作战,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足额支付了全部农民工工资,化解了社会矛盾,让被欠薪者真正不再“忧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涉案主体通常是民营企业负责人,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双重职责。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帮助农民工追欠挽损的同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让企业发展更健康。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根治欠薪工作较往年更为复杂、更为严峻,一些企业因自身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为指导,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对自愿认罪悔罪、尽力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提出轻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涉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如,在江苏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对恶意欠薪后潜逃外地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悔改的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动态审查把握潘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等条件,在其积极认罪认罚、全部清偿拖欠工人工资并取得谅解后,依法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建议,潘某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为工人持续就业提供了稳定工作环境。
2022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06件760人,不捕率为66.09%,较去年同期上升9.61个百分点,较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平均不捕率高23.20个百分点;共决定不起诉1202件1444人,不起诉率59.11%,同比上升11.75个百分点,较平均不起诉率高34.22个百分点。
作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反馈给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涉案企业。如安徽省检察机关聚焦容易出现欠薪问题的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以及网约车、外卖送餐、快递等新业态新领域,主动走访、对接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立涉农民工讨薪14项工作机制。浙江舟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县劳动局组织对17家欠薪问题相对严重的用工单位集体约谈并制发《刑事合规风险告知书》,经督促提醒共有16家总包建设单位累计向2118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4.5亿余元。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制发了检察建议,通过诉源治理推动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形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处理好三对关系******
作者:于家明(北京市委党校第23期局级研修班学员)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辩证思维,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在乡村发展、建设与治理中处理好效率与效益、有形与无形、硬件与软件的关系,稳步推动乡村振兴“提档升级”。
在乡村发展中兼顾效率与效益的关系。效率指向数量和速度,效益保证质量和安全。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要提高效率,更要提增效益,切忌随意搬用效率至上的衡量标准,轻易套用其他领域的发展模式,甚至简单挪用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而应兼顾效率与效益,既要坚定改革决心,也要保持历史耐心,确保乡村发展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一是蹄疾步稳地推进城镇化。只有处理好城乡关系,才能切实推动城乡二元结构调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这既需要顺应农民进城务工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趋势,也要处理好进城农民的定居、就业等问题,让农民在城乡之间可进可退,避免因为过度追求城镇化速度而造成的风险矛盾和社会动荡。二是完善乡村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既要鼓励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拓展乡村产业的市场空间,也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真正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的设计和落地,尽可能地让农民参与到产业链条中,合理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实现外来资本和乡村发展的共赢。三是把握好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尺度。一方面,要着力于改变分散、粗放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通过推动规模化生产、科学化管理、精细化运营,加大农业现代化的前进步伐;另一方面,要着力避免片面追求大干快上的倾向,坚决防止越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的底线,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生产要素的集中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秉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引导和帮助农民选用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农业生产方式。四是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在这个问题上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如果只停留于一般的成本计算和交易互换,或是只着眼于农业生产总量而忽视结构性的缺失,就难以保证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所以,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树立保面积、保产量的责任意识,只有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才能将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乡村建设中协同有形与无形的关系。与城市相比,乡村在功能定位、空间形态、生活方式等方面有着显著不同,要时刻牢记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始终遵循立足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点、符合农民意愿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做到分类施策。要在充分掌握乡村的历史渊源、民俗文化、现实状况、农民呼声等信息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规划,是立即启动建设还是深入研究论证,是原址建设、村庄合并还是异地发展,都要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是注重风貌保护,彰显乡村特色。要保护好乡村的传统景观、特色风貌和文化根脉,尤其要保护好乡村的生态环境,增强乡村的生态涵养功能,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让乡村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地方。三是推动机制创新,挖掘生态价值。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下,在政府多年来持续开展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加持下,如何让生态化的空间资源成为一种生产资料和发展要素,激活大量沉淀的实体资产,为乡村建设赋予更多的开发价值,迫切需要在非标准化的产权界定、资源定价、市场交易等方面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更好为深化农村要素市场改革、推动农村空间资源生态化开发、让农民获取更加多元和长期的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
在乡村治理中融合硬件与软件的关系。当前,乡村既保留着农业社会形成的原子化、慢节奏、自循环的传统生活方式,也经历着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塑造的组织化、快节奏、交互性的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因此,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硬件意义上物质层面的现代化,也包括软件意义上精神层面的现代化。一是要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体现农业农村优先。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动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下乡,并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全民普惠、城乡一体。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给钱给物,不如有个好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关键少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赋权增能、下沉资源,创造更好的干事创业条件;要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并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的广阔天地中建功立业,让党的“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转化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有获得感的具体成效。三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基层实际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乡村与城市有着不同的治理逻辑,要立足于农村依然存在的“熟人社会”特点,警惕项目工程思维和政府体制运作方式过分介入农村基层治理,避免农村基层成为失去政治动能和自我调节功能的被动治理对象,通过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将法治的刚性、德治的柔性和自治的韧性有机结合,持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效能感,真正实现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生动局面。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要以系统观念认识和处理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奋力书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篇章。